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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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学校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部署,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大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坚持内涵发展、深化改革、质量提升,加快国际知名、特色显著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开创学校新时期跨越发展的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一、抢抓机遇促进改革,统筹推进重点工作

      1.扎实推进海洋科教创新园区建设。立足建设百年校园和特色显著的世界一流大学,广泛调研论证,科学统筹谋划,确定海洋科教创新园区(黄岛校区)功能定位,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实现年底开工建设。加强与教育部、山东省、国家海洋局和青岛市等的沟通,积极争取各方支持。
  2.协调推进“双一流”建设。根据国家“双一流”建设的部署,立足现有基础和长远目标,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瞄准国际学术前沿,科学编制“双一流”建设方案,统筹协调推进建设项目。
  3.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引育政策,创新组织模式与机制,推进人才分类评价,加快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加大人才工程支持力度,建立重点岗位激励机制,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更大实效。
  4.全面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建设工作。按照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全面做好迎接审核评估准备工作,确保审核评估顺利完成;以评促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全面提升本科教育质量。
  5.着力推进重大基地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与海洋国家实验室等科教机构协同发展,推进海洋高等研究院建设,促进学科交叉、协同创新和未来海洋领军人才培养。以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海上丝路研究院建设,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依托海洋发展研究院、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推动蓝色智库建设取得实效。探索校地人才联合培养新机制,积极推进三亚研究生院建设。坚持质量为先,全面推进“东方红3”船建造。
  6.深入推进规划落地和治理能力提升。统筹“十三五”规划、综合改革方案、第十次党代会部署、“双一流”建设方案,突出重点、系统协调推动各项规划部署落实。组建学校理事会。完善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内控制度建设与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二、深化人事工作改革,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7.深化人才团队引育机制改革。编制“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修订各类人才工程实施办法,健全完善高水平人才引育政策机制。制定“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专职科研队伍管理办法”,修订“博士后管理办法”,完善科研团队、教学团队、工程技术和实验技术团队建设机制。修订“聘用高级专家管理办法”“外聘兼课教师管理办法”,建立多渠道延揽师资的新机制。建立完善预聘-长聘制度有机衔接的优秀师资选聘机制。
  8.健全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完善岗位设置与聘任相关制度,做好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建立人才分类考核评价制度,推进分类评价制度改革。完善校长特殊奖励制度,建立重点岗位激励机制。深化校内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多元收入分配体系,积极探索完善校内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一步激发队伍创新发展活力。
  三、增强人才培养能力,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9.深入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实施“专业建设水平提升计划”,推进11个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新增3—5个专业进行重点建设。推进专业核心课程示范建设。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计划”,组织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结项验收,推进涉海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新型工科专业人才培养的新方式新方法,推动其它本科专业按照专业目标定位调整和改革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课程教学水平提升计划”,推进专业核心示范课程建设,完成5门左右通识教育核心课程、20门左右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试点课程和5门左右涉海类精品MOOC课程建设,扩大优质课程资源引进数量和领域。
  10.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学。加强对创新创业活动的指导和扶持,优化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流程,统筹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本科生研究发展计划(OUC-SRDP)和校外社会实践科技活动。加强工程训练中心和校内外创新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完善校外基地指导教师评聘制度,充实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实践内容,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做好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 (CU鄄BA)东北赛区赛事承办。
  11.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保障。持续优化本科教学运行体系,加强教学检查、教学评估、教学督导、教师发展和学生学习支持工作,继续开展专业认证、专业评估工作。认真开展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和精品教材建设,培育优秀教学成果。
  12.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继续做好全国第四轮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完成学位点授权合格评估,其中在海洋科学和水产学科试点进行国际评估;做好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和增列。制定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方案,开展海洋科学研究生培养机制试点改革。加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试点改革。推进学位授予标准制定试点改革。实施 “联海计划”(InterOceansPlan),构建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体系,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建设。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13.坚持立德树人,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将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形成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的长效机制。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加强培育优良校风学风。组织好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推进精准帮扶,不断完善资助工作体系。加强体育工作,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加强国防生学习指导、军政训练和实践平台构建。
  14.扎实做好招生就业工作。对接国家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基于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建立创新人才选拔标准,推进本科生生源质量工程。优化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和考核选拔机制,全面实施 “研究生优质生源工程”。持续完善“市场导向、学校统筹、院系为主、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机制和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市场的培育、开发和维护,拓展实习实训基地,加强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教育,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扶持更多毕业生自主创业,确保就业率、就业质量稳中有升。做好年度就业质量报告发布工作。
  15.稳步开展继续教育。稳定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大力发展高端培训和其他非学历教育。制定《中国海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培养方案》,规范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加强职教师资培训和人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
  四、加强协同创新提升科技创新与服务社会能力

       16.统筹推进科技项目和成果的培育申报。统筹组织好“海洋环境安全保障”“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全球变化及应对”等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重点跟踪农业和生命领域“蓝色粮仓”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着力组织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力争海洋沉积动力学领域创新群体立项。加强部委调查航次项目申报,争取声学调查航次取得突破。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17.深化重点实验室改革和国际科技合作落实。实施海底科学与探测技术、海洋生物遗传学与育种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改革。推进生命科学与技术教学科研基地建设。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推动与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共建的国际联合实验室、与奥本大学共建的水产养殖与环境科学联合研究中心以及与德州农工大学、东英吉利大学等联合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积极培育新的“111”创新引智基地。
  18.提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建立健全专项管理、重大项目团队学术报告和团队建设成效考核制度,以实施重点研究团队建设专项推动“十三五”重点研究方向发展,推动凝练学科方向。做好高层次项目培育申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文科科研机构管理。
  19.深入开展政产学研合作。深入推进与海南、云南、深圳、威海(荣成)等省市的政产学研合作,统筹推进科教基地建设。加强企业联合研发中心、产业联盟和产学研联盟建设。
  20.增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加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力度。拓展交流渠道,积极挖掘和对接服务社会需求。进一步加强横向科技项目管理和资质类项目质量控制。
  21.推动科技产业良性发展。深入推进校办企业改制和规范化管理。建设国家级海洋科技专业孵化器。继续推进优质公司培育上市,积极创建新的学科性公司。

       五、坚持开放合作,深入实施国际化战略

       22.推进国际化战略规划实施。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实施国际化战略规划(2016—2020)。启动“十三五”国际合作与交流专项建设,完善资源投入机制和评估考核制度,支持院(系)发挥主体作用。优化涉外管理服务。
  23.拓展全球海洋科教协同创新网络。持续深化与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海洋科教机构高水平合作。落实“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以优势学科为切入点,进一步拓展落实与东盟等海上丝路沿线国家和海洋岛国的交流合作。支持开展南北两极研究的国际交流。
  24.强化创新人才的国际化培养。完善海外引智长效机制。实施好各级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大力拓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推进海洋、水产等重点学科领域的国际课程体系建设。实施“留学海大”工程,进一步优化留学生层次结构,进一步完善留学教育后勤保障,建设海洋主题暑期国际学校,搭建海洋特色国际教育短期交流平台,增强留学生教育核心竞争力。
  25.加强港澳台交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港澳台工作要求,做好教育部重点对台、对港交流项目实施,持续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知名高校的交流合作。

       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和谐稳定发展

       26.稳步推进支撑条件建设。完成崂山校区工程训练中心土建工程和功能调整,完成鱼山校区生命科技中心规划设计,实施图书馆书库改造、三校区基础设施改造、崂山校区学生宿舍修缮改造、校区环境治理等项目。积极稳妥推进后勤综合改革。加强国有资产清查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公房、设备等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推进资产使用信息公开,加强资产使用监管与分析,进一步提高各类资产利用率。加强各类实验室安全和条件建设。制订《中国海洋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崂山校区和浮山校区人才公寓项目,努力实现开工建设,推进教师公寓管理模式改革。
  27.提升财务管理服务保障水平。制定创收经费分配管理办法,发挥教育基金会作用,积极拓展社会筹资渠道,提高创收和筹资能力。加强预算管理,改进预算编制流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学校财力配置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专项经费立项和使用管理办法,专款专用,盘活存量资金,提高专项经费的支付进度。加强预算执行和监督,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推行使用网上预约报账系统。
  28.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坚持依法依规采购,从学校实际出发,建立分类、分级招标采购管理体系,切实提高招标采购工作实效。完善校园网络接入服务支撑体系和信息化应用服务支撑平台,启用办公自动化(OA)系统。坚持优化资源结构、加强特色与特藏资源建设,不断提升图书文献服务保障水平。探索网络化、数字化办刊新途径,加强中英文期刊建设,提高学报办刊质量和影响力。加强档案基础工作,加大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校史研究。
  29.扎实推进文化建设。进一步挖掘校内文化资源,推进重大校园文化项目建设,建设好学校文化品牌。编写出版海洋特色教材和海洋科普作品,实施好“大海国学术文库”出版工程。
  30.建设和谐校园。完善机制,创新模式,加强数据挖掘整合,建设平安校园。做好国家安全与保密管理工作,完成二级保密资格认定。开展能源管理改革试点,持续推进绿色校园建设。
  31.加强民主管理监督。做好“双代会”换届,进一步加强教代会和二级教职工大会建设。做好工会、团委、离退休老同志、校友会、关工委、计生委、妇委会、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工作,健全完善民主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扩大信息公开。完善师生员工信息沟通反馈平台和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加强审计整改落实,稳步推进审计全覆盖。
  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32.推进惩防并举,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形成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监督制约,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问责追责,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