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学院学习习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

期次:第1975期    作者:金松 周妮妮   查看:26

  本报讯 “五四”青年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并发表重要讲话。法政学院近日组织部分师生专题学习座谈习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畅谈学习感悟和心得体会。
  赵星教授说,中华民族的复兴,不仅包含经济建设的高质量快速发展,也当然包含着民族文化的伟大复兴,而民族法律文化的复兴,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要前提,坚强依托和制度保障。一个没有自我认同感的民族,它很难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它很难获得它应有的地位,也很难获得其他民族的尊重和认可。让我们中华学人备感欣慰的是,国家领导层已经高度认识到了民族文化复兴在民族整体复兴中至关重要的作用,并已经作出战略部署,想信在不久的将来,民族文化复兴的春风会越吹越暖,我们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会实现。
  贾占旭老师认为,我们要有中国意识,立足当代深入挖掘和发展我国的本土资源,推动构建体现中国国情、反映中国实际的法学学术体系、教材体系和知识体系,这一方面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贡献我国的智慧力量,更重要的是能够为我国当代法治文明建设提供重要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更好地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为一名高校教师,肩负着法学人才培养的艰巨使命,更需要具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并且将这种认同通过课堂教学传达给每一位接受社会主义法学教育的新一代学生,以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惟其如此,才能做到“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为我国的法学教育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辅导员邵晓涌老师表示,作为一名辅导员,不仅要励志勤学,争做青年师、青年友和青年楷模,更要胸怀青云之志,引领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跟党走,永立时代潮头。辅导员具有教师和管理两重身份,只有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立大志,干大事,勤学善思,精益求精,用真善美来雕琢自己,用高洁的操行和纯朴的情感勉励自己,才能将个人“小我”融入祖国民族“大我”,切实服务青年、引领青年,使自己成为青年信得过、靠得住的知心人和引路人。
  环境与保护法学专业2016级博士研究生宛佳欣说,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当代青年学生、学生党员团员,务必牢记使命、坚定信念、励志勤学、刻苦磨炼,不忘初心跟党走。作为法科学生,不忘初心跟党走就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保持先进性,就是以历史的辩证的思维格物致知,以谦虚的包容的心态取则行远,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青年时期是人生的关键期,年轻的法律人只有努力求新、创新、知新,才能始终改进、前进、先进。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2015级研究生马晓洁表示,“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既要明德,坚持法律为人民,又要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超强的实践能力。习总书记的讲话,既体现对当代青年的深切关怀和厚望,也包含对法治人才培养的基本遵循。我们定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在实践中提升法律素养,按照“德法兼修”标准,成长为符合国家需要、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法治人才。
  行政管理专业2013级本科学生李文慧表示,作为学生党员,更应该以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以法明志,志存高远。我们青年大学生在树立远大理想的同时,更应该脚踏实地地锻炼,不论是在学习生活还是工作中,都应该把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内化于心的准则,心中有太阳,脚下有力量。
  法学 (中外合作)2015级2班朱德钰认为,身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当坚持德法兼修,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培养高尚的情操和淳朴的情感,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同时作为中外合作法学专业学生,我们还需要具有更广阔的国际视野,在坚持学好法学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打好语言关,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不断拓展知识领域,吸取西方法学教育先进方法,为我国依法治国建设服务,肩负起国际合作培养人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法学2014级2班热则耶·穆太力普说,作为一名享受过“内地新疆高中班”等国家优惠政策的维吾尔族法学学生,我深切地感受到了国家对培养人才方面,尤其是针对落后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法治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与密切关注。于我而言,这更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一方面,因家乡经济水平欠发达人们法律意识普遍淡薄,我们少数民族法学青年理应做好学法、普法、用法使者,使少数民族群众产生对法律的信仰。另一方面,在学习好法律,宣传好法律的同时,加强自身道德修养的建设与提升,坚持德法并举,德法交融。(金松 周妮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