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病夫”的由来

期次:第1998期    作者:刘永祥   查看:592



  关注李小龙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在电影中飞身爆踢两块牌匾的精彩场景。这部电影,叫《精武门》,1972年上映;那两块牌匾是“东亚病夫”和“犬与华人不得入”。
  电影是一门艺术,任何艺术表达,只有拨动观众的心弦,方能激起情感共鸣,从而形成巨浪效应。而最广泛、最自然、最深沉的情感,莫过于“爱国”。梁启超曾说:
  “大抵爱国之义,本为人人所不学而知,不虑而能。”
  是啊,爱国,在每一个活生生的人那里,首先是一种情感,然后才是一种主义。在这片土地上,在这个国度里,出生、成长直至死去,留下了全部记忆,怎会轻易割舍?
  即便遭遇不公甚至是迫害,真正爱国的人,可能会选择暂时逃离,但一定不会选择叛国。
  曾几何时,陈独秀写道:
  “八国联军打中国时,为什么不干脆灭了中国,留下这么个烂摊子,让人受苦。”
  曾几何时,胡适写道:
  “我的儿,我二十年教你爱国,这国如何爱得……你跑罢,莫要同我们一起死!回来!你莫忘记:你老子临死时,只指望快快亡国。”
  但是,他们终究从绝望中走了出来,毅然决然地回国,向黑暗势力发起挑战,用看似单薄的力量,打造一片新天空。
  至于那些走不出来的,有的自杀以殉志,有的则踏上汉奸的不归路。一旦迈出滑向深渊的那一步,就会被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哪怕,在内心深处,仍是爱国的。
  李小龙的电影,总是高扬着“民族精神”的旗帜,通过凌厉霸道的武术,让国人压抑许久的屈辱甚至是自卑情绪得到宣泄。
  最近成为现象级电影的 《战狼2》,又何尝不是如此?刷过两遍之后,给人印象最深的,仍然是末尾那句:“那他妈是以前”。
  一句话,道尽了百年屈辱;一句话,宣示了民族复兴!
  以李小龙的武术修为,如果放到今天,很难想象《精武门》会有多少票房。
  不过,人们似乎更愿意沉浸在澎湃的情绪里,而不太会去思考那两块牌匾的真伪。诚然,电影嘛,何必较真?
  但是,一切以历史为主题的艺术表达,都势必勾起人们对过往的记忆,势必会重塑人们头脑中的历史场景。
  然则,这两块牌匾,或者说这两句长期压在中国人头上的话语,究竟是怎么来的呢?
                                                                        关于“东亚病夫”一词

  就现有史料而言,最早使用“病人”来描绘中国的,是1876年1月4日发表在《申报》上的一篇文章,文中称:中国“如土耳其国,早已素称病人”。那时,距离国门洞开已30余年,西方对中国的实情早已了如指掌。
  真正撕下中国“天朝”面具的,则是清人视为蕞尔小邦的岛夷——日本。除李鸿章、袁世凯等人外,天天嚷着要恪守“大本大原”的士大夫们,绝不会料到战争的结局竟如此残酷。
  1896年,英国《伦敦学校岁报》对此战发表评论称:
  “夫中国——东方病夫也,其麻木不仁久矣。然病根之深,自中日交战后,地球各国,始患其虚实也。”(被西方视为病人的四个国家分别是:土耳其、波斯、中国、摩洛哥)

  显而易见,无论是“病人”,还是“病夫”,西方借以指代的是整体意义上的中国,甚至更倾向于清政府,而非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
  甲午战争尤其是庚子事变之后,“东方病夫”迅速成为流行词,报纸上的评论可谓俯拾即是。兹略举几例。
  1901年《国民报》载《东方病人》:“西人谓东方有病人焉,中国是也;西人谓东方有死人焉,中国是也。”
  1903年《万国公报》载《东方病夫之伴侣》:“在远东之二病夫,曰中国,曰高丽。”
  1903年陈天华撰 《警世钟》:“耻呀!耻呀!耻呀!外国人不骂为东方病夫,就骂为野蛮贱种。”
  1904年孙中山撰 《支那问题真解》:“支那久有‘东方病夫’之称。”
  期间,也曾出现“远东病夫”、“华夏病夫”、“东方病人”之类的概念。至于现在大家所熟悉的 “东亚病夫”一词,则来源于曾朴。
  他撰写小说《孽海花》使用的笔名,正是“东亚病夫”。
  翻阅当时报纸杂志可知,在“现代土耳其之父”凯末尔改革成功之前,“东方病夫”与“东亚病夫”在中国知识界的使用频率不相上下,甚至前者的见报率更高。
  因为,通常意义上的 “东方病夫”,同时包含中国与土耳其。未曾想,凯末尔这个牛人,愣是将土耳其头上的“病夫”帽子给摘掉了。
  中国知识界只好有意淡化这一词汇,更多采用“东亚病夫”来专门描绘中国,以唤醒沉睡的国人。
  在传播过程中,“病夫”的含义也慢慢发生转变,不再泛指抽象的中国,而是针对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乃至身体力量,并成功为尚武精神的复苏提供了重要理论支点。
  1903年,梁启超撰写《论尚武》一文,大声疾呼:
  “我以病夫闻于世界,手足瘫痪,已尽失防护之机能。东西诸国,莫不磨刀霍霍,内向而鱼肉我矣。我不速拔文弱之恶根,一雪不武之积耻,20世纪竞争之场,宁复有支那人种立足之地哉?”
                                                               关于“犬与华人不得入”一语

  1994年,上海历史博物馆研究员薛理勇发表《揭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流传之谜》一文,首次对这一木牌的真实性提出质疑。直至今日,学界仍有争论。
  诚然,写有“犬与华人不得入”的木牌至今未能找到实物,也没有相关照片,甚至在当时的大型报纸《申报》都无法看到报道。
  但是,有一条很关键的证据,来自周作人的《公园之感情》:
  “上午乘车,晤封燮臣,同至十六浦,途中经公园,地甚敞,青葱满目,白人游息其中者,无不有自得之意,惟中国人不得入,门悬金字牌一,大书‘犬与华人不准入’七字,哀我华人与犬为伍,园之四周皆铁栅,环而窥者甚多,无甚一不平者,奈何竟血冷至此。”
  与友人同行,又能具体到木牌字数,应能排除故意作伪嫌疑。
  除私人日记外,当时租界工部局的档案也可以互相印证。档案中明确记载了公园园规,内容如下:
  一、脚踏车及犬不准入内;

  二、小孩之坐车应在旁边小路上推行;

  三、禁止采花捉鸟巢以及损害花草树木,凡小孩之父母及庸妇等理应格外小心以免此等情事;

  四、不准入奏乐之处;

  五、除西人之庸仆外,华人一概不准入内;

  六、小孩无西人同伴则不准入内花园。
  据此,我们可以进行合理推测。即使这块木牌真的没有挂出来过,国人也会很自然地将公园六条规定简化为“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加以传播。
  因为,其他几条跟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而犬与华人两条所产生的耻辱感却扑面而来。这样的简化或者符号化,自然不能说它偏离了历史事实!
  《上海租界的黑幕》一书在谈到此事时就曾写道:
  “过去有一个时期,公共租界小公园之揭示牌上,标举规则多余,其第一条说,‘此园专供外人之用’。另有一条,‘此园不准犬类入内’。简单说起来,就是华人与犬,不得入内。”
  后来,有不少中国人穿上西装,假扮成日本人入园,而公园方面对此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采取默认政策。1912年,租界董事会会议有一条这样的记录:
  “在允许穿西装的华人进入公园问题上,出现了一些争论,但董事会认为与日人混淆的情况并不多见,因此现行规则应予保留。”
  直到1928年,中国人的抗争终于迎来了胜利,关于“允许华人进入公园和公共场地”的提议终于在纳锐人年会中获得通过。
  至此,中国人可以自由出入租界内的任何一所公园。
  诗人黄莽曾在 《怀念李小龙》中写到:
  梨园子弟咏青春,跨海犹平拳道真。
  一扫病夫龙骨傲,唱他万遍警来人。
  时光易逝,中国已向世界宣布进入“新时代”,民族复兴之梦指日可待。
  此时此刻,还有多少人记得李小龙?